DHL提醒您,自2023年2月1日起,所有未經許可的大麻二酚(CBD)嚴禁進入香港。
香港保安局禁毒處已經對《危險藥物條例》(DDO)(第134章)–(修訂附表一)第2022號令進行了修訂,將大麻二酚 (CBD) 作為一種危險藥物進行管制。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規定,除非獲得衛生署頒發的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進口、出口或移動過境的危險藥物。
非法販運(包括進口及出口)及售賣受管制物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違反《條例》管有及服用受管制物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
詳細資訊請至香港保安局網站查詢。
重點提醒
- CBD來自大麻植物,它含有四氫大麻酚(THC),是一種嚴格管制的危險藥物,可導致幻覺、成癮、抑鬱、甚至精神病。
- CBD產品近期已經變得流行並且較容易取得。 CBD 產品的例子有大麻、大麻籽油、大麻油、護膚品、食用油、軟咀嚼物/軟糖、巧克力、咖啡粉、茶、飲料、保健品。 為方便辨識,CBD產品的包裝上通常標有「CBD」、「cannabidiol」、「hemp」字樣或大麻葉標誌。
若必須透過香港轉運,則需要在貨物抵達香港前3天預先通知CAH海關清關,並申請轉運許可。
申請許可證所需的證明文件:
- 原產地的出口許可證
- 目的地國家的進口許可證
- CBD的任何官方證明均不受原產地/目的地國家的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