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
CITES 全名為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簡稱《華盛頓公約》,是根據1973年國際自然保護聯盟會員國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而立的國際公約,正式名稱為: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旨在避免國際貿易對瀕危野生動植物的生存造成威脅。此許可證是證明物種的來源國家為何,並非證明產品的製造國家。
- 進口人輸入CITES列管之物種及其產製品,應檢附出口國核發之CITES輸出/再輸入許可證。
- 進口作業模式:當發票上有CITES提示,報關業者將至貨上取得正本CITES(寄件方會將正本CITES檢附於貨件外箱),申報時需填入CITES Number,以及CITES上的學名(俗名)或規格,並且需主動向海關申請審驗。
- 進口人需特別注意:當以快遞方式進口時,之後如有再出口的需求時,建議收貨人於進口時向海關申請進口證明,以供未來申請CITES再出口許可證之用。快遞常見進口貨品:象牙製品,鱷魚皮錶帶,鱷魚皮製包包…等。
- 若進口人是以郵包或旅客攜帶方式進出口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主動檢憑CITES許可證,向郵局或機場指定窗口辦理通關核銷。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最新公告,若以個人名義輸入下列物品可免檢附出口國核發之CITES許可證之適用範圍。(請參考下列國貿局最新公告2022-04-28)